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需要有相应的监督和检查机制,以及严肃的纪律处置。接下来将为大家展示一些规章制度的示例,希望能对大家理解和制定规章制度有所帮助。
变配电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状态。
2、按照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2)严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尚可,虽能继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1)值班人员发现设备危急缺陷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安全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采取临时措施。
(2)值班人员发现严重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安排计划处理。
(3)值班人员发现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危急和严重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发展成事故。
5、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除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楚处理日期和结果。
变配电管理制度
一、变(配)电所的运行值班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产权划分及维护工作范围,掌握有关操作技术规程。
2.变(配)电所的所有值班人员,一般不得少于两人。对于设备简单的和不重要的变(配)电所,可由单人值班。高压设备由单人值班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室内高压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开关隔开或专有距离操作结构;
3.单人值班时,不应进行高压设备清扫或检修工作,也不能进行装设接地线工作;
4.不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应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但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移开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5.人体、遮拦和绝缘板与带电导体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规定距离;
8.禁止用手处摸带电的设备的绝缘物和绝缘部分;
11.在事故发生以后,未找出原因和未进行妥善处理时,不应恢复正常运行。
3.缺陷记录应包括:缺陷内容、性质及严重性、发现时间、处理结果和日期;
七、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应经主管电器负责人审核无问题后,方能存入设备档案中。
九、变(配)电所应及时记录负荷.对于经常有值班人的变(配)电所应每小时(正点)计抄一次;无人值班的应每月计抄一次代表负荷.
配电房管理制度
2、配电房禁止堆放易燃物和金属物品。
3、供电系统配电房应安装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
4、配电房的门应加锁、非电工人员严禁入内。
5、配电房的操作按钮应编号,注明供电用途。
6、务必有停、送电标志和锁紧装置。
7、配电房应用不燃物建筑。
8、配电房的配电厢,配电柜务必绝缘,无漏电现象。
9、隔离开关与主开关之间应有可靠的机械或电气闭锁。
变配电管理制度
1、变配电室值班人员对设备应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分为定期巡视、特殊巡视和夜间巡视三种。
2、定期巡视,值班人员每天按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时间和项目,对运行和备用的'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定期检查。
3、特殊巡视,对特殊情况下增加的巡视。如在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变化时,新装、检修或停运后的设备投入运行,运行中出现可疑现象及天气时的巡视。
4、夜间巡视,其目的在于发现接点过热和绝缘污秽放电情况,一般在高峰负荷期。
5、巡视检查要精力集中,注意安全,不准进行其他工作。
6、巡视中若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要记录在案,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无论电气设备带电与否,未得主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接近导体进行修理或维护工作。
7、建立设备运行纪录,查出问题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工程部。每班巡查内容:房内是否有异味,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运行数、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补偿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理与报告。
8、供电器线路操作开关部位设明显标示。停电拉闸,检修停电,挂标示牌。
9、巡视配电装置,应随手将门关上并锁好,巡视中应穿绝缘鞋。
10、配电室出入口及电缆层夹层出入口应装设挡鼠板防止小动物进入。
配电房管理制度
8.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火、防潮工作,堵塞漏洞。严防小动物进入配电房;
9.值班人员应认真作好日常工作记录和巡查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0.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配电室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熟悉高低压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未经部门主管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高低压配电室。
3.值班人员必须密切关注高低压配电柜电流、电压、功率因素等参数,严禁变压器、开关超负载运行。
4.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5.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必须由值班人员单独操作,其他在场人员只做监护,禁止两人同时倒闸操作,以免发生错误,倒闸完成后填写记录。
6.配电设备检修尽量放在不影响居民使用的时间内进行,并提前24小时向使用部门发出停电通知,突发性情况停电时须做好解释工作。
7.高低压配电室的每台电气设备均应建立档案,并有专人管理。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家说明书、设备卡片、维修记录缺陷管理、试验报告单和绝缘分析鉴定书等。
8.保持高低压配电室内消防设备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电源在紧急情况时投入正常使用。
9.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10.做好高低压配电室的防水、防潮工作,预防小动物类进入高低压配电室。
11.保持高低压配电室的设备外表与环境洁净无尘。
12.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巡视记录与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3.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14.增强保密观念,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配电房设备情况。
15.以上制度,配电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对失职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防火管理制度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和安排。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每间宿舍设置一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宿舍消防安全。
1、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2、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通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3、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4、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5、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6、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7、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
8、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9、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10、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11、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分。
防火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公司财产和职工财产安全,保障幕墙加工厂、办公室正常施工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幕墙公司加工厂各部门。
3、职责。
质安部负责编制《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工作内容:
4.1总则。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办公、生产、现场工作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4.2防火灾安全技术措施。
火灾原因往往是复杂的,突发的,事故的后果,往往要比其他工伤事故的后果严重的多,它容易造成多人伤亡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给人的'生命,周围环境和生态造成巨大危害。
4.2.1防止火灾的基本技术措施:
4.2.2消除火源:防火的基本原则应建立在消除火源的基础上,生产现场如有可燃物质。而且不缺乏助燃的空气,只有消除火源才能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生。
4.2.3控制可燃物:对于生产中的容易燃烧的可燃物应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是防止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对各种不同的易燃易爆物,应专门采取有效措施,分别存放,严格管理各存放点之间要加以隔离,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4.2.4隔离空气:将可燃物与周围的空气隔开就能马上使燃烧停止,如不同的灭火剂,湿被,黄沙等,都能达到灭火的目的。
4.2.5冷却:将燃烧物的温度降至着火点以下,燃烧即可停止,如常用的水浇和干冰进行降温灭火。
4.2.6隔绝火源与可燃物:采取措施将火源和可燃物隔离开来,防止产生新的燃烧条件,阻止火灾的扩大。
4.3防火安全措施:
4.3.1生产场所应根据工程情况成立消防机构,配备消防器材,在生产作业场所防火负责人和安全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4.3.2建立防火工作档案,定期组织防火工作检查,每年对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防火教育,能掌握防火知识,使用防火器材。
4.3.3生产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设置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消防器材不能任意挪用。
4.3.4坚持防火安全交制度,在进行电气焊,油漆及其他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在作业前要向作业人员认真交底。
4.4清洗用有机溶剂(酒精、二甲苯、汽油、煤油等):
4.4.1清洗用有机溶剂属于易燃品,并伴有一定的毒性,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特别是打胶时所用溶剂比较频繁,人员比较多,并且对直接接触液体的皮肤有一定的伤害。接触到高温或明火时易燃,并可能引起火灾,要消除或减少可能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火灾、人体伤害或中毒事故就要:
4.4.1.1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在操作过程中使用防护手套、口罩、戴防护镜、穿防护服等。
4.4.1.2易燃有机溶剂在储存时,应存放在化学品库内,化学品库要求通风、防火、防潮、防雷、防渗漏等,并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现场无专用化学品库的,应与其它材料隔离存放,并配备灭火器或黄沙。
4.4.1.3易燃有机溶剂在使用后,剩余或多余的溶剂应立即密封放置在非工作人员不易接触或碰撞的地方。
4.4.1.4使用易燃有机溶剂的房间,应按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备灭火器或黄沙,以防发生火灾。
4.4.1.5凡存放和使用易燃有机溶剂的场所,必须严禁明火、高温、剧烈碰撞,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4.5焊接作业(电焊、气焊、气割)。
4.5.1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从事焊接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必须申请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安全部门审批、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操作。
4.5.2用火应采取定时、定位、定人、定措施的管理办法,若部位变动或超过规定时间仍须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规定时间操作人员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5.3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和同时间交叉作业,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电焊机的弧火花堕落点必须控制,与易燃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并有隔离防护措施。
4.5.4电焊机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准将地线搭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或各种管道、金属架上。
4.5.5工作前应检查用具压力表等是否完好。氧气瓶导管、软管、瓶阀及减压阀等,不得与油脂、沾油物品接触,氧气瓶不得倾倒和受热。
4.5.6在遇有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要求停止露天的焊割作业。
4.5.7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检查现场确认无火情隐患及火险时,方可离去。发生火灾要先切断电源、气源,然后再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救生物进行扑救。
4.5.8氧气瓶禁止火烤,夏季要有防日晒措施,氧气瓶禁止粘污油脂,氧气瓶,乙瓶禁止平放,各种气瓶应有标识。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得少于10m,并有隔离措施,禁止气瓶平放。
4.5.9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配备灭火器、黄沙等灭火装置和监护人员。
4.5.10氧气瓶,乙炔瓶应轻拿轻放,不得碰撞,不得从车上往下扔、滚,不得一人用肩扛氧气瓶,必须两抬或用专用小车运送,瓶身应有两个胶皮圈和瓶帽。
4.5.11所有的气焊工具、设备,包括氧气瓶、乙炔瓶、胶皮等均应按不同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不合格者一律禁止使用。
4.6电气火灾安全措施:
4.6.1正确设计和选择导线截面和设备的保护装置,以应线路长期在超负荷条件下工作,当熔断器或自动开关用于保护某段线路时,被保护电路可能出现的最小短路电流,应不小于熔丝额定电流的4倍,或自动开关瞬时脱扣电流的1.5倍。
4.6.2加强电气线路和设备运行情况的巡视和检查,尤其是大电流通过的接头处,可用变色漆或示温蜡片等观察,监视如发现接头松动或过热应及时处理,开关触头等应经常检查,发现氧化,烧蚀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6.3各种电器应绝缘良好,保证通风散热,开关及熔电器的选择应大于熔丝电流,功率大于1kw的电动机应有热继电器作过载保护。
4.6.4电器线路、设备、开关和电垫、照明器具等与可燃物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危险场所,应按规定要求架设电气线路和采用防爆电器设备。
配电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配电房的管理,保障供配电系统的安全运行,以确保管理区域内(大厦)的`安全用电。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专变供电系统的配电房运行管理。
三、内容。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因工作需要临时离岗,必须有符合条件的人替岗,并向运行主管或部门主管交代离岗时间及去向。
2、根据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密切注视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按规定做好有关记录。按时巡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3、如出现设备故障,而当班人员不能处理,应按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给有关人员。
4、值班人员接到报修时,应及时通知有关班组,安排人员前往维修。
5、所有值班岗位必须在规定值班时间安排合格的人员值班,如需调班,必须经运行主管或部门主管同意,原则上邻班与领班、值班人员同值班人员对调、在就餐时间,实行转换就餐制,并通知同班维修人员配合。
四、相关文件记录:无。
配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配变管理,各供电所必须配备专兼职配变管理人员一人,负责全所所辖配变的运行管理。由配变专责建立技术档案和资料,要做好变压器的运行管理、巡视、检修、试验等,并按时向生计科填报季(月)报、半年报、年报。
供电所要建立“变压器运行卡片”,详细填写变压器的运行地点、容量、生产厂家、投运时间、试验成绩(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在电网中运行的局属(含代管)、用户属配电变压器必须按标准分类统计,并根据巡线员发现的各类缺陷,有计划地进行检修,以及对配电变压器各种事故的分析处理。不合格的配变一律不准投入到农电线路上运行。对私购乱采的配变和擅自投运的不论后果如何,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
今后,凡新装(含增减容量的)配变按规定必须使用s9以上系列的产品,投运前必须经局配变专责人的审核,经局试验所试验合格后投运,合格的《试验成绩单》由试验所转交供电所,安装后再移交给用电科备案,并由用电科复印一份交生计科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管理,无局试验所的《试验成绩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送电,否则后果自负。
配变大修个更新一律由局统一有计划安排进行,凡s7及以下系列的配电变压器大修改造后,能改成s9以上的必须改,不能改的,只做一般修理。凡更新的必须是s9以上系列的节能性配变。用户自管的配变在大修或改造时也同样采用s9以上系列的,否则不予送电。
对于事故烧损的变压器,局安保科、生计科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划清责任,找出事故原因,局产权由用户责任造成的,由用户负责修理费用,供电所责任烧损的,由局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统计为供电所的配变事故率。
配变投入运行后,五年要进行一次绝保试验,各单位把运行中的变压器,编制出五年一次的试验计划,交由局生计科安排试验所进行试验,试验项目按《变压器运行规程》和《试验规程》进行,局属的配变由局负责费用,用户自管的由用户自己负担费用。
配变修理完毕,一律由局配变专责按规定要求审核签字登记后,转相关单位投入运行,劳服公司修后出厂的变压器必须是完全合格品,否则由于修理不合格而出现问题的,一切损失由劳服公司负责。
由于试验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由试验所负责一切损失。
配变投入运行五年要进行一次绝保试验,各供电所把运行中的变压器制定出五年试验计划,交局生技科统一安排试验所进行试验,试验项目按《变压器运厅规程》和《试验规程》进行,局属的费用由局安排,用户自管的由用户自己负担。
配电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公司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第三条一般规定。
1、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2.1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2.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2.4消防器材。
3、持续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4、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5、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6、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第四条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资料如下:
2.1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2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2.3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2.4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2.5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第五条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状况下,并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要资料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状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个性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第六条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资料为:
2、门窗密封状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第七条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上级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报告。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务必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持续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主管领导或部门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职责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防火管理制度
宿舍住宿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施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负责宿舍的安全,各住宿人员均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设备、消防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会报火警;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宿舍内要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
2、点燃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禁止电炉取暖,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禁止私自拆卸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6、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取暖器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7、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如在宿舍内发现违反上述行为,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防火管理制度
一、宿舍照明、供电时间一律按园规定执行。
二、教职工寝室用电容量为200w。凡因超容量用电造成断电者,须如实说明原因,经主要负责人同意,方可恢复供电。
三、宿舍内允许使用40w以下的台灯、微型吊扇等小功率电器,禁止使用各种电热器(如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饭锅、热得快、电热毯、电焐子、电取暖器等)。凡违反规定者,没收违章电器,按市消防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根据园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线路、私接电线,凡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出,私拉乱接电器予以没收,并根据园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凡损坏供电设施者,由损坏者全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按照园有关规定给予园处分。
配电管理制度
一、严禁非电工拆装和检修电气线路、设备。
二、配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金属围栏是否完整,金属围栏的.保护零线压接是否牢固可靠。
三、电工每天对配电箱巡视检查至少2次。
四、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导线绝缘有无过热、破损。
五、检查配电箱内各电气元件是否完好无损。
六、检查配电箱电气接线系统图,各开关所标回路是否正确,标识明确。
七、停用的设备及送出电源回路必须拉闸断电、上锁。
八、正常情况下每周对配电箱清扫除尘2次。